
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企业名称 |
日照中泰石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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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经营危险化学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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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预评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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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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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法定评价项目 |
报告编号 |
JY(RZ)-2025-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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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平台告知时间 |
2025.04.28 |
从业告知书编号 |
1632025042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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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出版日期 |
2025.07.16 |
项目审批机关 |
莒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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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相关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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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
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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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耿家青 |
1700000000100139 |
化工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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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陈 坤 |
S011037000110191000821 |
化工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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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雨桐 |
1700000000301184 |
电气、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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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玉芬 |
S011037000110193001647 |
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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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法波 |
S011037000110191000725 |
电气、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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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葛玉芬 |
S011037000110193001647 |
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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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张 鑫 |
S011037000110192002005 |
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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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王健廷 |
1100000000100437 |
化工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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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雨桐 |
1700000000301184 |
电气、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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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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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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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勘验时间 |
勘验人员 |
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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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
耿家青、葛玉芬 |
现场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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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
耿家青、葛玉芬 |
现场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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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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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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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中泰石化有限公司成立2025年04月17日,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孙加友,营业场所位于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城阳街道日照东路与青岛路交汇处西80米。 日照中泰石化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与莒县浮来春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加油站租赁合同》,租赁标的物是位于日照市莒县日照东路与青岛路交叉路口西侧浮来春加油站,租期期限为2025年8月1日至2032年7月31日止。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日安监发[2018]2号)文件“通过租赁或收购方式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在租赁或收购危化品经营企业后需按照新办证的程序申请经营许可证”的要求,日照中泰石化有限公司应按照新办证的程序申请经营许可证。 该站为加油与CNG加气合建站。2022年6月-2025年7月期间,莒县浮来春天然气有限公司将该站租赁给日照港鑫石化有限公司经营。日照港鑫石化有限公司租赁期间,于2022年09月19日取得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企业名称为日照港鑫石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赵永春,编号为鲁油零售证书第3711033108号,有效期至2027年09月09日;于2022年08月29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为日照港鑫石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赵永春,企业住所为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城阳街道日照东路与青岛路交叉路口西60米,编号为鲁日危化经字[2022]000091号,有效期限为2022年8月29日至2025年8月28日,许可经营范围为汽油、柴油,经营方式为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正)文“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应急发[2025]4号)文“申请人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要求,日照中泰石化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应急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加油站(加油部分)的经营储存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山东应急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评价组,对日照中泰石化有限公司(加油部分)的储存经营条件进行了现场勘察和分析,收集了该站(加油部分)的有关技术、装备、安全管理等资料,运用安全检查表进行评价,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结论: 通过对日照中泰石化有限公司(加油部分)的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核,得到以下评价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该站(加油部分)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车辆伤害、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 (2)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站(加油部分)作为一个储存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安全检查表评价结果 对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和《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鲁安监发[2006]114号)及有关法规、标准进行分析评价,该站加油部分经评价组现场检查、核查,A类检查项目(除不适用项外)全部合格,B类检查项目(除不适用项外)全部合格。 (4)取得经营许可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结果 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应急发[2025]4号),该站加油部分符合取得经营许可的安全生产条件。 (5)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结果 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手册>的通知》(鲁应急字[2025]17号),该站加油部分不存在文件中所列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综上,评价组认为:在目前条件下,日照中泰石化有限公司符合取得申请延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从事汽油、柴油经营业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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